甲庚是清朝末年和民国初年的民间社会名人,他所从事的活动主要是从事债务收购和银行倒闭,以及涉嫌诈骗和买办活动等。
他曾经在北京及天津等地收购旧债,大幅度压低了债单的价格,因此被一些人称为“债王”。
但是他在从事这种买卖活动时采用了极端的手段,比如故意制造债务人不能偿还借款的情况,然后以低价收购债单等。同时,他还涉足买办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损害国家利益。因此,他被历史上视为一个十分有争议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