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Co债券发行主体为各国银行,属于具备“救助功能”的可转换公司债,其逻辑是以银行的监管资本水平做为转换触发点,意即当银行资本充足率低于最低要求水平(7%)时,或者当主管机关权衡决定发行机构已达到无法继续经营情况时,CoCo债券将被强制性地转换成普通股,令持有人转为银行股东并分摊银行亏损,抑或允许银行透过减损全部或部分债券本金,来降低负债比率、提高资本充足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