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脐带血附赠的保险有哪些内容
时间:2025-04-14 15:13:46
答案

存脐带血送的保险是保障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相关疾病的。

保障内容有以下三项: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

罹患白血病、恶性淋巴瘤、再生障碍性贫血、神经母细胞瘤、骨髓异常增生综合症、嗜血细胞综合症等6种与血液相关的重大疾病,赔付30万元;

二、重大疾病移植保险金

患上述6种疾病,并使用自体脐带血干细胞进行手术移植治疗的,赔付10万元。

三、疾病住院保险金

保障期限5年,保额5万/年。发生除上述6种疾病以外的其他疾病,并导致住院治疗的,经社保报销后的个人自费部分,对于社保范围内的费用(不能报销自费药、进口药),每次免赔200元后,100%报销;未经社保报销的,不予报销。保障期间重疾险20年;附加住院医疗保险5年。

与普通重大疾病保险相比,赠送的保险保障病种太少、保障期限太短,保额太低、不能报销自费药,只适合“锦上添花”,不适合作为全部保障。建议另行补充社保和其他商业保险。

【拓展资料】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从经济角度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一种合同安排;从社会角度看,保险是社会经济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精巧的稳定器";从风险管理角度看,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种方法。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通常投保人会因为保险标的的损害或者丧失而遭受经济上的损失,因为保险标的的保全而获得收益。只有当保险利益是法律上认可的,经济上的,确定的而不是预期的利益时,保险利益才能成立。一般来说,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存在,这时才能补偿损失;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必须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存在,用来防止道德风险。其成立条件是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保险利益必须是经济上有价的利益,保险利益必须是确定的利益,保险利益必须是具有利害关系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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