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后,有权在7日内退货或换货,但以下商品除外:(1)消费者定做的商品;(2)鲜活易腐的商品;(3)在线下载或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4)交付的报纸、期刊;(5)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因此,如果消费者在七天后发现货不好,且不属于上述例外情况,则有权退货或换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