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规定,如果公司与员工签订了停产放假不发工资不交社保协议,一般情况下并不会被认定为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具体情况还要根据协议的具体内容来进行判断。
如果协议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并且员工在停产放假期间能够保留劳动关系,即在停产放假期间还算是公司的员工,并能够正常享受公司提供的一些待遇,如保险福利等,那么此种情况一般会认定为暂时性的停薪留职,并不算解除劳动关系。
但是,如果该协议是公司单方面强制员工签订的,且员工在停产放假期间不再具备员工身份和享受员工待遇的条件,比如公司没有保留员工的社保、公积金等,那么此种情况可能会被认定为解除劳动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情况还要根据实际法律适用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如果您面临类似情况,建议您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或劳动监察部门,以了解更详细与准确的法律解释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