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霸凌纳入法律。2021年3月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其中,明确规定在学校、幼儿园实施欺凌弱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被害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