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起来也很简单,就是每个公办老师都有相应的财政工资,而因为中小学阶段学校,实行义务教育,学校几乎就没有创收的地方,但是教育部门,为了考核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工作能力。就学习其他有收入来源的单位一样,在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群体中,开设了“绩效工资”这么一块儿工资!
但是就是由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没有创收途径,绩效工资就根本没有资金来源,那绩效考核资金怎么来呢?所以有的教育管理者,想出了一个妙招,把所有公办教师的财政工资的30%扣除下来,当做每年绩效考核的资金来源!
那么,说白了“教师30%绩效考核工资”,就是公办教师本应该拿到手的年收入的30%,被教育管理部门扣下来了,当做考核教师的“绩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