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退休老师的工资并没有下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13〕12号),从2013年2月起,广西钦南区、钦北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的代课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1045元,灵山县、浦北县的代课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830元。这是对代课人员工资标准的调整,并不涉及退休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