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清朝代在其统治期间签订了多个条约,具体的数量有一定的争议和变动。以下是一些重要的满清签订的条约:
1. 南京条约(1842年):结束了第一次鸦片战争,割让香港岛给英国。
2. 天津条约(1858年):结束了第二次鸦片战争,扩大了外国在华贸易特权,开放多个港口,并赔偿外国国家。
3. 北京条约(1860年):结束了第二次鸦片战争的战斗,割让了多个领土给俄国、英国、法国等国家。
4. 辛丑条约(1895年):结束了中日甲午战争,割让台湾和澎湖群岛给日本。
除了上述条约,还有其他一些条约签订,如辽宁条约(1860年)、中俄北京条约(1860年)、中法新约(1885年)等。
总的来说,满清朝代签订的条约数量较多,这些条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国的领土主权和国家利益。然而,具体的条约数量因历史和研究的角度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