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结束后,港澳通行证一般是可以拿回来的。港澳通行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给中国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地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留学等非公务活动的旅行证件。
如果在缓刑期间没有其他的加重情况,缓刑结束后,被视为刑法执行完毕,可以向相关部门要求归还被没收的港澳通行证。但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案件性质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的出入境管理部门或律师,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