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新改革后,个人账户仍然保留,保持3个“不变”。
一是个人账户结余的归属不变,改革前的历史结余和改革后新划入形成的结余仍然归个人所有,用于个人及家属的医疗费用等支出,且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
二是在职职工个人缴费的比例、流向不变,个人缴费仍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三是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不变,仍可以用于支付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药店购药等费用。同时,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有所拓展,可以支付配偶、父母、子女的医疗费用,实现家庭共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