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汽车无使用年限,行驶60万公里引导报废。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的第七条: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公里;小型和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50万公里;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公里,中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公里,大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80万公里;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行驶60万公里,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