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定罪不捕,是司法实践中常用的业务术词,是涉嫌犯罪但没有逮捕必要,或有法定不逮捕的情形。
检察院做了的不批捕决定后,卷宗返回侦查机关,侦查机关照不批捕决定,依法发给犯罪嫌疑释放证明,释放犯罪嫌疑人。但此时仍是犯罪嫌疑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侦查结结束后,侦查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意见,公诉机关收到公意见后,直接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