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发生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按以下比例救助。
1.特困供养人员(指城乡特困)住院救助:特困供养人员住院按100%比例给予救助。
2.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以下简称城乡低保)住院救助:城乡低保住院按75%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额3万元。
3.14周岁以下的贫困家庭儿童(建档立卡低保人员、城乡低保人员)患重大疾病住院按80%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额5万元。
4.建档立卡一般人员、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住院救助:按70%比例给予救助,起付线2万,年度救助限额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