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四川省政府通知,自2020年4月1日起,所有已经确诊为轻型病例或者无症状感染者的四川籍人员,在接受治疗并且达到治愈出院标准后,可以申请带病回家。同时,该政策也适用于其他需要隔离的四川籍人员,如密切接触者等。
申请带病回家的人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在医院接受治疗期间,病情稳定且符合出院标准;
2. 在申请带病回家前,已经完成了隔离观察期;
3. 家庭条件符合治疗和隔离要求,有专门的隔离房间和生活用品;
4. 提供经过医院确认的带病回家证明。
申请带病回家的人员需要提交申请,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后方可实施。同时,带病回家的人员需要在家中接受进一步的治疗和隔离观察,直至病情彻底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