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村村民购买本村的空地来建设多个宅基是不被允许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宅基地属于集体财产,不可以任意买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因此,本村村民不能购买本村的宅基地,只能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符合宅基地的申请条件才能获得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