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享受义务教育助学金的贫困学生主要包括:
1.初级中等学校的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即在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地区的初中阶段,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
2.特殊教育学校的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
3.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困难地区、边远地区的小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4.其他寄宿小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人口居住分散,自然条件较差的地区或者牧区,为了保证这些地区的孩子能够接受义务教育,一般会设立寄宿制小学。这样学生在学校集中食宿,也会增加家庭的经济开支,对于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也可以享受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