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癌”系统录入条件:
1、年龄在35-64周岁的农村户籍在籍妇女 2、持有二级及以上医院诊断,患有宫颈癌ⅡB级以上或乳腺浸润性癌的患病妇女 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低保对象。 4、此前没有得到过“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