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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医保新政策执行时间
时间:2025-04-15 20:08:41
答案

《诊疗目录》自2023年2月1日起实施,原《吉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2021年)》(吉医保联〔2021〕31号)不再执行。

我省《诊疗目录》管理将结合国家和我省相关政策及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情况,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在《诊疗目录》执行中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省医疗保障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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