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户口簿管理条例》的规定,在独立的一个页面中,有关当事人的出生日期、住址、单位、户口类别以及家庭人口数应概括地记录在“户”中。
一般来说,每户家庭人口为四十人以下的,按一户记录;人口多于四十人的,按两户以上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