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是有强制规则的,规定如下:对于年度报告,如果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可能出现亏损、扭亏为盈、净利润较前一年度增长或下降50%以上等三类情况,应当在当期会计年度结束后的1月31日前披露业绩预告。
公司在期限届满后,如果发现这三类情况,但没有在规定期间预告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尽快作出预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