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
2.
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
3.
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
4.
故意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并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