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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居民医保2023年门诊报销标准
时间:2025-04-11 00:30:29
答案

1、门诊报销标准:

  (1)一级医疗机构60%;

  (2)二级医疗机构40%;

  (3)三级医疗机构不报销。

  2、年报销限额:

  (1)一档参保人300元;

  (2)二档参保人500元。

  3、起付线标准:

  (1)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

  (2)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200元;

  (3)三级医疗机构不报销。

  注:参加重庆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儿童,在三级儿童医院或妇幼保健院普通门诊,按照在二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和支付限额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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