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项目中填写保险费用(不含增值税)的金额;
在“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中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号码、金额和开票日期;
在“合计”项目中填写保险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之和;
在“备注”项目中填写“退税商业险”或“商业险退税”,以便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