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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时间是多久
时间:2025-04-14 06:05:07
答案

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时间没有具体的期限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此外,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即临时工或小时工),每个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5天,具体支付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按时支付的即为拖欠。对于全日制用工,工资每月用货币支付一次,具体每月支付时间由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规定,没有按时支付的即为拖欠。

《劳动法》中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因特殊困难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经与工会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这种情况下不构成违法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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