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违反了行政诉讼法第22条
2 根据该法第22条规定:“当事人接到传票,应当依法到庭。
无故不到庭的,可以强制到庭。
强制到庭的时间不超过三日。
”因此,行政诉讼当事方主要领导不出庭是违反了这一条规定的。
3 如果行政诉讼当事方主要领导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出庭,需要提前向法庭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并得到法庭的许可。
否则,将会被认定为不服从法庭要求,引发不良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