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门(急)诊大额医疗补助:最高支付限额为5500元;起付标准在职职工为800元,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退休人员为700元,满70周岁退休人员为600元;报销比例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
住院: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医院1700元,二级医院1100元,一级医院8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三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350元,一级医院270元;报销比例起付标准以上到5.5万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85%,退休人员为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