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考核标准: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合格,低于90分不及格。科目三考试内容包括: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挡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上车准备评分标准:
未逆时针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的,扣100分;
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扣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