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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过热费和取暖费是同一违法行为吗
时间:2025-04-16 00:11:41
答案

过热费和取暖费并不是同一概念,但如果未经业主委员会和住户同意擅自收取,都会被认为是违法行为

在一些小区、商场等场所,为了适应冬季制暖的需要,设计上通常会采用集中供暖的方式,即由暖气供热公司负责控制取暖设备的开启关闭,并对供暖的热能进行计量,各个住户按照实际使用的热能多少,缴纳相应的取暖费用。取暖费是正规计费方式,属于物业管理费用的范围。

而过热费是指由于公共暖气的热力和温度过高,导致室内温度超过人体的正常需求发生的费用,通俗点讲就是因为楼道或电梯间等区域过度供热而产生的费用。而收费比取暖费更多被人们所诟病的,是往往未经住户同意、而由物业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自行收取过热费,甚至有时候住户还有被迫开窗通风以避免过热费的情况发生。

因此,收取过热费和取暖费都不是违法的,但如果没有经过业主委员会和住户同意擅自收取,则属于违法行为。如果业主发现物业公司收取了未经同意的过热费或取暖费,应该及时与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沟通,要求其退还相关费用,并采取其他合法的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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