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维修自住住房。
1.提取条件:职工维修自住住房。
2.可提取人:需维修住房的产权人及其配偶。
3.准备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县(市)区以上具有鉴定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以及乡(镇)人民政府以上职能部门出具的房屋权属证明。
单位提取证明提供原件,其他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同时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的单位证明原件。
5.提取方式:转账提取,转账至提取人在缴存银行开立的个人储蓄账户中。
6.提取次数:批准维修住房之日起一年之内提取一次。
二.租房居住,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在缴存城市未婚,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就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从提取日起,一年只能提取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