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掌上办和网上办:
微信公众号办理:参保人关注“青岛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点击“掌办大厅-掌上办·我的医保-门诊慢特病”,按提示办理。
官方网站办理:参保人登录“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点击网办大厅“个人办事-医保待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按提示办理。
二、现场办理:
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参保人可到符合条件的拟定点医疗机构提交门诊慢特病申请。恶性肿瘤的门诊治疗、尿毒症透析治疗等39个病种下沉到青岛大学附属医院等28家综合医疗机构即时办理。严重精神障碍、其他精神障碍2个门诊慢特病病种下沉到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等21家精神专科医疗机构,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艾滋病、肺结核等6个门诊慢特病病种下沉到青岛市第六人民医院等26家传染类医疗机构进行即时审批。
医疗机构代办:医疗机构可接受参保人的委托,代办拟定点在本医疗机构的门诊慢特病申请,并报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
医保工作站办理:参保人可携带申请病种相关病历、检查检验报告单等材料到就近的医保工作站提交申请办理。
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人可携带申请病种相关病历、检查检验报告单等材料到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办理。
以上仅为一般性的办理流程,具体的办理条件和材料要求可能会根据慢性病的种类和参保人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先通过电话、网络或现场咨询相关部门,了解详细的办理要求和流程,以确保办理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