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投靠迁入
一、配偶属于本辖区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迁移申请;
2.双方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配偶不属于本辖区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规范填写《西双版纳州户籍制度改革落户申请表》;
2. 户口迁移申请;
3.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村民小组会议记录;
5.配偶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用于迁移的户籍证明。(此条只适用于不能提供户口、身份证的情况)。
投靠父母
一、儿女属于本辖区的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一份):
1.户口迁移申请;
2.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能够证实本人与父母有关的证明材料;
3.父母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4.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儿女不属于本辖区的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一份):
1.规范填写《西双版纳州户籍制度改革落户申请表》;
2.户口迁移申请;
3.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能够证实本人与父母有关的证明材料;
4.村民小组会议记录;
5.儿女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用于迁移的户籍证明。(此条只适用于不能提供户口、身份证的情况);
6.父母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7.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农专城
省外农转城必须是购房落户或者是直系亲属相互投靠
一、本辖区农转城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一份:
1.农转城落户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申请书。
二、不在本辖区直系亲属投靠农转城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农转城落户申请表;
2.住宅证明(原件、复印件);
3.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申请书;
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5.用于迁移的户籍证明。(此条只适用于不能提供户口、身份证的情况)
6.村民小组会议记录。
三、承包林地合同农转城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一份:
1.林地承包合同(原件、复印件);
2.农转城落户申请表;
3.住宅证明;
4.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申请书;
5.用于迁移的户籍证明(此条只适用于不能提供户口、身份证的情况);
6.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购房落户
购房落户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规范填写《西双版纳州户籍制度改革落户申请表》;
2.户口迁移申请;
3.房产证或住宅证明(原件、复印件);
4.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户籍证明(此条只适用于不能提供户口、身份证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