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政策,名下多余北京车牌不可向亲属转移。向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配偶、子女、父母变更或转移登记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属于“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具体包括本市户籍人员、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京居住一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籍人员、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且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人员;2. 与车辆登记所有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存续满一年。因此,北京一人名下多个汽车指标不可以过户给儿媳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