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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比例为95%;
2.
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比例为90%;
3.
人均月收入1200元及以下的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比例为70%;
4.
人均月收入1200元(不含)至1600元(含)之间的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比例为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