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慢性疾病起付线标准:300人民币;
2、慢性病报销比例:按低档标准缴纳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50%;未成年居民以及按高档的标准缴纳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60%;
3、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组织器官移植后服用抗排斥药物的门诊治疗费用报销不设置起付线,低标准支付的报销比例为70%,高标准支付的报销比例为80%;
4、尿毒症透析医治/机构器官移植术后服用抗排异药本年度报销按低端标准缴费的额度为6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