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江流域禁渔的范围如下:
1. 岷江、沱江、赤水河等四川境内的长江主要干流;
2. 青衣江、金沙江、嘉陵江等长江主要支流;
3. 沱江、涪江、渠江、乌江等长江重要支流;
4. 清江、汉江等长江主要支流;
5.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四川部分)。
禁渔时间为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总共为4个月。在此期间,四川长江流域内的所有水域禁止一切捕捞活动,包括传统捕捞、垂钓等方式。该方案的实施旨在保护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维护长江生态安全。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随着政策的调整而发生变化。如需了解最新的四川长江流域禁渔范围和政策,请查阅当地政府发布的官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