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亩可获补贴2300元。
补贴办法
采取
省级垫付
和
市场化融资
的办法:
1、
提前启动实施退耕还林还草任务208万亩,全部安排在
25度以上
的未植树种草的坡耕地和2007年上一轮退耕还林暂停后已栽树种草的25度以上坡耕地。
2、
陡坡耕地面积
小于500亩
的县暂不申报安排任务。
方案规定
1、
国家对退耕还林每亩补助
1500元
2、
退耕还草每亩补助
1000元
3、
省级对
58个
贫困县范围实施的退耕还林再配套
800元
,达到
2300元
4、
对其他非贫困县实施的退耕还林再配套
500元
,每亩达到
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