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副教授任职达5年以上;
2、具有本门学科的理论基础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3、教学成绩显著;
4、曾发表、出版一定水平的论文、专著或教科书;
5、在教学、科学技术工作方面有其他较大贡献。
教授的工作内容有:1、主持编写审议新教学大纲、教学参考书;2、主持本学科有关的教学法研究工作;3、承担本专业理论课及实践带教工作,并负责对理论授课及教学实践带教进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