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选标准:
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设置三个等级,评定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生人数的20%。其中,一等奖学金评定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生人数的3%,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元;二等奖学金评定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生人数的7%,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元;三等奖学金评定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生人数的10%,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元。
校长奖学金:评定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生人数的1‰,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
学习进步奖学金:评定人数原则上设置为每个班级1名,总数不超过学校自然班数,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元。
2,评选程序:
学生申请:符合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学院初审:各学院对申请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推荐报名。
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推荐报名的学生进行综合评审,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公示与发放:获奖学生名单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奖学金发放到获奖学生手中。
需要注意的是,评选奖学金时,学校会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多方面因素。同时,评选过程也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评选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