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退休人员医保补缴的计算方法如下:
1. 根据宁波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规定的标准,计算被保险人的月均工资基数。月均工资基数 = 上一年度所有月份缴费工资总额 ÷ 12。
2. 根据被保险人的实际退休时间计算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按月计算:应缴纳月数 × 个人缴费比例 × 月均工资基数。
(2)按年计算:应缴纳年限 × 个人缴费比例 × 年平均工资基数 ÷ 12。
3. 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6%。
例如,某位退休人员实际退休时间为3年,上一年度所有月份缴费工资总额为10万,那么该退休人员每月应补交的医疗保险费用为:
(1)应缴纳月数 = 36个月;
(2)个人缴费比例 = 6%;
(3)月均工资基数 = (10万÷12)≈8333元;
(4)每月应补交的医疗保险费用 = 36×6%×8333 ≈ 1799元。